IQOS旗舰店| IQOS电子烟| IQOS专营店| IQOS自营店| IQOS维修| IQOS直营店

福州两男子网上私售加热不燃烧烟弹,被判犯非法经营罪

2022-01-13 19:00 举报
11月20日,据福州新闻网报道,两名男子在网上私自销售加热不燃烧设备及烟弹,却不知犯了非法经营罪,被仓山区法院判刑并处相应...


11月20日,据福州新闻网报道,两名男子在网上私自销售加热不燃烧设备及烟弹,却不知犯了非法经营罪,被仓山区法院判刑并处相应罚金。


2018年3月,被告人陈某彬在互联网上注册一家网站,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网站上销售某加热不燃烧设备及烟弹等。2018年4月开始,被告人陈某然加入,并帮助陈某彬记账、发订单给上家高某、配送设备及售后维修等。陈某彬为牟利,还利用刷单方式提高网站排名。高某在确认真实订单后再将烟弹通过快递寄送给客户。2018年7月,福州市城北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发现上述网站,并将线索移送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18年12月1日,公安机关分别在北京市丰台区某住宅小区抓获陈某彬,在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某住宅小区抓获陈某然,并扣押相关涉案物品。


此案经仓山区检察院审查后,以陈某彬、陈某然犯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仓山区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烟弹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为真品卷烟,认定为烟草专卖品。另认定本案非法经营数额为29万余元。仓山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彬、陈某然犯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彬有期徒刑5年,陈某然有期徒刑2年,并对两人处以相应的罚金。相关案件的被告人高某也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


针对此案,检察官认为:刑法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活动,造成市场秩序被扰乱、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本案中,由于加热不燃烧烟弹在本质上属于卷烟范畴,是国家实施专营专卖的对象;而被告人未经烟草专卖部门许可,无相关许可证而实施销售加热不燃烧烟弹的行为,且非法销售加热不燃烧烟弹的经营数额已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5万元以上”的追诉标准,因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来源:福州晚报,记者(叶智勤 ),通讯员( 陈忠飞 吴彤)



-End-


版权及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原创版权,转载我们的原创文章请注明出处(蒸汽管家,ID:Vapemedia,我们转载的文章都有注明作者和出处。部分内容源于网络公开内容或朋友圈,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蒸汽管家更正或删除,因抄袭本文所引发的一切纠纷与本平台无关。本公众号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之用。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新消费前线

客服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