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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封杀”,不断围剿,加热不燃烧烟弹究竟得罪谁了!

2022-01-15 18:00 举报
这种加热不燃烧产品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大众视野里.淘宝上可以搜到大量销售店铺,微信朋友圈里也有人售卖.卷烟消费者自发升级,...



“又断粮了,咋办啊!

“好不容易才搞到两条,跟做贼似的~”

“TMD,又被坑了,曝光骗子卖假货”

“这全靠代购人肉带,贵的一匹,什么时候是个头?

“政策到底什么时候开放啊?

“又涨价?戒了算了...”

“求口粮,骗子走开”

“又贵又难买,到底闹哪样”

... ...

是不是觉得很熟悉~

无论你是逛贴吧、看微博、还是刷朋友圈

都能看到这样的字眼。

你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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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二十余年烟龄的老陈最近开始抽一种“爆款”烟——他一手拿个类似小型充电宝的盒子,一手把一根装填着短小香烟的笔状物送到嘴边,深吸一口,笑道:“这个叫IQOS,国内买不到!我去日本旅游的时候带回来的,赶个潮流!”

(其实小编很想告诉他,“老陈啊,这个我在2017年就玩过了!”)

IQOS于2014年在日本推出后受到日本消费者追捧,2016年席卷整个日本烟草市场。随后风靡全球,2017年流入国内,之后成为了时尚潮流新品。

IQOS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产品,与平常大家熟悉的电子烟不同,它并不是使用雾化“烟油”的方式,更区别于传统烟草“点燃”的使用方式,而是直接对一种特制烟支进行加热。IQOS是不折不扣的“烟草制品”,我们称为“新型烟草产品”,行业名词称为“加热不燃烧”。

IQOS因其外观新颖时尚,低焦油,烟雾小,比传统香烟减害,对环境污染小,逐渐成为烟草界“新宠”,被国内部分烟民尤其是年轻烟民所青睐。

IQOS的畅销推进了新型烟草制品的发展,这种加热不燃烧产品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大众视野里。淘宝上可以搜到大量销售店铺,微信朋友圈里也有人售卖。

卷烟消费者自发升级,他们愿意花更多的钱享受更好的吸食体验,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减少了社会压力反弹。对这样优秀的消费者,烟草行业本应该支持。

IQOS等加热不燃烧烟机使用的特制烟支叫加热不燃烧卷烟,俗称“烟弹”,是一种通过专用烟机将烟弹加热后,供人使用的新型烟草制品。目前有多个品牌烟弹在市面上流通。

专业烟弹,无论万宝路、heets还是百乐门,里面主要材料是烟叶,烟叶的原材料则是烟草,烟草在我国属于专卖品,无经营许可证不得销售烟草产品,同时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贸易属于国有贸易,只能由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完成。

烟弹纳入烟草专卖监管范围 

2017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将I QOS、GLO、PLOOM、REVO四种类型的新型卷烟产品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相关单位送检的I QOS“烟弹”样品成分进行了鉴别检验,从中检出烟碱、四种烟草特有的N-亚硝胺、以及与一般烟草及烟草制品中相一致的右旋烟碱旋光异构体比例范围、与一般烟草及烟草制品中相一致的次要生物碱种类,判定“烟弹”样品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填充物由烟叶制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此类新型加热不燃烧卷烟属于烟草专卖品,应当纳入烟草专卖监管范围。

销售烟弹涉嫌走私及非法经营 

2017年5月,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卷烟打假打私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出“加热不燃烧类新型烟草制品属于烟草专卖品,目前国内企业没有生产销售也没有正当渠道从境外进口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市场上销售的相关产品都是非法进入国内,各级烟草专卖局要将其纳入专卖管理,并认真开展市场检查,查办有关案件”。

2018年5-6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向海关总署回复了《关于征求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定性等有关意见的复函》,对加热不燃烧新型烟草制品定性及适用法律进行明确。

2018年8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通告称,大部分电子烟的核心消费成分是经提纯的烟碱即尼古丁,未成年人呼吸系统尚未发育成型,吸入此类雾化物会对肺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

2018年11月1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召开打击加热不燃烧卷烟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加强配合,制定严厉的联合打击工作措施,查大案、抓主犯、判实刑。

我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烟弹暴利导致灰色销售链暗藏 

IQOS在中国的好日子没多久,便被烟草专卖法拉下销售榜,甚至连大量携带烟弹也是违法。烟弹目前在国内明文禁售,市民在市面上能够买到的,都是非法走私的产品,未经许可进行经营是违法行为。

中国市场烟民基数大,替烟减害的需求自然少不了,甚至对某些人来说是刚需。

IQOS被叫停后,由于市场需求和利润的关系,仿IQOS和上寨IQOS产品也开始逐渐冒出水面,市场变得混乱起来。

在网上搜索IQOS电子烟,发现浏览器还是可以找到各种购买渠道,而在淘宝上也可以找到大量售卖电子烟的店铺,很多明确写着电子烟配件,不卖IQOS烟机,不带禁售烟草,但店铺只是幌子,实际上他们可通过私下沟通售卖电子烟及烟弹;

通过闲鱼、微信等工具私下交易,由于先打款后交易以及源头无可追溯的暗市交易特点,不仅催生了走私品的昌盛,也让销售烟弹的江湖骗子越发猖獗。曝光诈骗的帖子便在各种群和贴吧提醒着只能通过暗市交易获取烟弹的烟友,于是相爱相杀的故事你方唱罢我登场。

全国加大力度不断围剿“烟弹”

聚焦国内,2018年层出不穷的查获烟弹大案,动辄案值上亿,涉及省份涵盖大江南北。

咱们想一想仅仅是去年IQOS等加热不燃烧烟草的非法销售案件已经有多少了?

层出不穷的走私案件、高额的流失税额、对烟草市场造成的极大冲击,也在无形之中扰乱我国的法律治安

全国不断围剿加热不燃烧烟弹,一方面说明政府执法单位深化办案,依法办案的加强;但另一方面说明市场对烟弹的需求已经不容忽视,窗口期已经到来。

对市场的需求,烟草行业不能再忽视;对消费者消费升级的趋势,宜疏不宜堵。

客观讲,随着烟弹打击力度的加大,出现很多烟民“有枪无弹”的尴尬情况。如果继续下去,结果必然就是新型烟草制品消费者彻底脱离烟草消费。

面对如此“困境”,烟民只能坐等,翘首以盼国家政策何时放开!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加热不燃烧产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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