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销售仿制电子烟,正安一商户被处罚
2022-01-2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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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正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正安县明途文具店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仿制电子烟,作出罚款3000元的...
近日,正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正安县明途文具店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仿制电子烟,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此前正安县烟草专卖局与正安县市场监管局在协同检查市场时,在明途文具店查获店主韦某涉嫌向未成年人出售仿制电子烟,及时取证后移送正安综合执法局。
正安县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了立案,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开展调查取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针对明途文具店向未成年人出售仿制电子烟的不法行为,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店主韦某作出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50元,罚款3000元。店主接受处罚,并如数缴纳了罚款,表示今后一定守法经营。
王开宇 叶伟 叶金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刘昌敏
编辑 陈茜茜
编审 赵宏斌 张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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