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电子烟监管效能增强,关注加热不燃烧产品相关产业链——对工信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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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电子烟监管效能增强,关注加热不燃烧产品相关产业链——对工信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点评
报告摘要
事件:
3月22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稿》,在附则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征求意见期截至2021年4月22日。
点评:
如该条例最终得以通过,或将带来如下影响
电子烟的生产、批发、零售环节的参与者将申请资质许可证。电子烟的各个环节或将接受国家监管,并以许可证的形式开展经营。我们判断思摩尔国际或适用于生产企业资质,悦刻等品牌适用于批发企业资质。单从修改前的法条上看,由于传统卷烟的源头烟叶由国家控制,因此生产和批发部门所需资质并不复杂,只需获得资金、相应技术设备、专业人员、经营场所等保障即可申请。聚焦到电子烟,考虑到电子烟设备的复杂性,若国家层面允许私人品牌申请资质,或将有对口味、含量及税收等规定的进一步细则出台,产业链上下游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电子烟或将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与利税职能
对传统卷烟的监管通常综合考虑利税、经济发展、消费水平及戒烟环境,对于销售体量有较为严格的把控。聚焦到电子烟,当前电子烟只征收增值税,未来或将通过一定形式(从量或从价)征收烟草税,考虑到对青少年的防护,国家或将对电子烟从口味、宣发、含量等角度进行一定引导管控。
电子烟监管政策如落地,或意味着HNB将未来将具备合法性
本次《征求意见稿》已明确将电子烟看做烟草制品,我们认为未来加热不燃烧产品(NHB)作为更接近烟草的产物将在国内获得合法性,届时中烟以及IQOS品牌或将在国内市场有可观表现。建议关注华宝国际,盈趣科技。
风险提示:《征求意见稿》从严实施,行业相关公司获取资质存在困难。
发布日期: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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