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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禁售水果味电子烟 仍有商家顶风加价清库存

2022-10-27 13:00 举报
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电子烟国标”)正式实施,水果味电子烟被全面禁售.“电子烟国标”实施一个月...


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电子烟国标”)正式实施,水果味电子烟被全面禁售。“电子烟国标”实施一个月过去了,从昔日的“人气王”变成了门店禁售品,水果味电子烟真的买不到了吗?新快报记者近日走访调查发现,仍有商家顶着风险“加价清库存”,最高加价近一倍。


记者走访

门店基本关闭 在售电子烟均为烟草味


曾经的电子烟市场,水果味电子烟是绝对的主流,仅一个品牌就能有几十种口味的烟弹,尤其受到未成年人的青睐。新国标实施后,能售卖的电子烟品种骤降,曾备受追捧的水果味电子烟不见踪影。


万菱汇悦刻电子烟门店的销售人员告诉新快报记者:“按照新国标要求,店内已经下架了所有水果味电子烟,今后也不会售卖。”相比此前色彩缤纷、令人眼花缭乱的水果味电子烟烟弹包装,新国标要求下的电子烟烟弹包装更精简,命名简单,单一品牌下仅有两三种烟草口味可供选择。


新快报记者在天河区各商圈走访发现,部分电子烟销售店或品牌专柜已经关门或撤下,一些街边小店还贴出了“转让”的字样。还在经营的门店或专柜中,摆出的电子烟产品只有五六种,少的更是仅有两三种产品。


有部分商家

顶着风险“加价清库存”


相较于热门商圈,新快报记者走访部分城中村市场发现,对于被禁售的水果味电子烟,不少商家仍未放弃售卖,不少商家还在顶着风险“加价清库存”。


“这些都是之前留下来的存货,10月后我们已经拿不到新的货了,有人买的话我们会继续卖。”一名在岑村商贸市场的电子烟体验店销售人员指着柜台上的悦刻、魔笛等品牌的烟弹说。在该店内,货架上仍然摆放着20多种水果味的电子烟烟弹,烟弹的价格都是一贯的水平,并没有因为新规落地而赶着降价甩卖。当问及是否有新国标烟草味的烟弹时,店员则表示他们目前还没有订到相应的货。


同样在该市场的一家某电子烟品牌专卖店内,虽然只见货架上仅有新国标烟草味的烟弹,但是当问及是否还有水果味的烟弹时,销售人员从手机上偷偷展示了一份库存清单,上面写着各种可供选择的水果味烟弹,部分被红线划掉的口味就表示已经没有库存了,而没被划掉的就表示还有。


在儒林大街的福满家超市,记者很轻松就买到了冰镇西瓜味的烟弹,而在这个名为“悦刻”的移动商品架上,还有绿豆冰棒、可乐冰、工夫铁观音等14个各种口味的烟弹。


随后,新快报记者在一些便民超市询问老板是否有水果味电子烟售卖时,也能得到肯定的答复。


而记者收到的一份私发信息显示,有代理商在9月中旬起陆续发布水果味电子烟禁售、提醒囤货的信号,并表示:“门店试抽已撤回总部,11月1日起征税,雾化弹价格涨至130-150元/盒。”这也意味着,每一盒将涨价30-50元。


■仍在销售水果味烟弹的商家。新快报记者 陈福香/摄


线下只能买烟枪

线上仍可买水果味烟弹


除了规范线下门店,线上电子烟销售也已经被禁止。新快报记者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搜索电子烟时,页面会直接跳转到“绿网计划”界面并告知“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或直接显示“没有找到商品”,搜索多个电子烟品牌名称及“电子雾化器”“雾化烟嘴”等关键字则显示无相关商品搜索结果。


但电子烟在线上真的消失了吗?记者以“电子烟”为关键词进行QQ群搜索无结果,但以“悦刻”或“魔笛”等电子烟品牌名称为关键词,则会弹出多个几十人至两百人不等的QQ群。记者入群后,发现正有商家在群里兜售水果味电子烟烟弹,并声称“一手厂家,保证正品,可录发货视频”。


此外,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也成为电子烟销售引流至线下的重要渠道。记者通过微信搜索添加了一位售卖电子烟的商家,商家立即发来各种口味的烟弹图,并表示“有库存的就能发货”。而在豆瓣平台,通过搜索“戒烟”加入各种戒烟小组,还能看到许多商家以“戒烟”的名义发送各种兜售电子烟烟具和烟弹的帖子。


新国标产品

需通过统一平台订货


除了电子烟彻底“断甜”外,据国家烟草专卖局9月29日下发的通知,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只有取得许可证的主体才能通过全国统一的平台订货。新快报记者在线下走访中发现,大部分悦刻、雪加等品牌的电子烟专卖店会在柜台上摆放相关许可证。


“新规之后,各电子烟品牌都没有经销商了,都交给中国烟草销售公司来统一销售。”据一位便民超市的老板透露。这意味着,10月起,电子烟行业再无经销代理环节,无论是制造商还是品牌商,都无法直接与销售端面对面,各门店内的电子烟从向品牌方进货变为通过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货。在流通环节,电子烟已经与传统卷烟几乎没有区别。


记者从线下门店了解,首批新国标产品的订单仍然缺货。在天娱广场的悦刻专卖店,货架上已经空空如也,但该门店仍然没有关闭,店员称已经订货,但还没送到。


电子烟管理规范后 还有这些担忧

在电商平台上仍能买到各种水果味的香烟滤嘴

有电子烟消费者告诉新快报记者,禁售水果味电子烟,也不代表电子烟就不能有除了烟草以外的其他调味了。“国标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也就是说,电子烟可以加香味添加剂,但是你的口味给用户的核心印象必须是‘烟’,像传统卷烟香型都可以分为清香型、浓香型、中间香型、淡雅香型、清甜香型和醇香型等6种。国标白名单中,允许使用101种添加剂,电子烟未来也是有很大研发空间的。

此外,还有消费者向记者透露,在一些大型电商平台上能买到各种水果味的香烟滤嘴,这些滤嘴套在传统卷烟上,能使香烟吸起来带有水果香味,现在在网上已经能搜到一些把滤嘴改装后套到电子烟上的教程,能让消费者继续享受新的“水果味电子烟”,或许在将来会有商家根据市场需求,推出适合电子烟的水果味滤嘴。

未成年人想在线上买到电子烟并不是什么难事

此前,已有电子烟相关规定明确商家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线下门店一旦发现有该行为,将被重罚。但记者的走访调查情况仍令人担忧,虽然大多电子烟门店已明示未成年人禁止购买的标识,但很多身份验证系统的设置仍然流于形式。

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个未成年人想在线上买到电子烟,只要添加了对方微信或QQ,交易就可以在线上进行。在不确定手机另一端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商家会通过快递,把电子烟配送到家。

有商家把电子烟保护套设计成时尚玩具来销售

记者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搜索发现,不少商家把电子烟的保护套设计成时尚玩具来销售,让学生佩戴起来感觉很酷,淡化了“烟”的属性。

 七嘴八舌 

Q:《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相继施行,意味着啥?
店家称:电子烟从此戴上了“紧箍圈”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下称“电子烟新国标”),并于10月1日正式生效,意味着水果味电子烟将正式禁售,相关烟杆也将具有儿童锁及醒目提示。

此外,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电子烟广告;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销售网点。

从事电子烟销售的张斐告诉新快报记者,“电子烟新国标”一方面是给行业确立了技术标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给电子烟戴上了“紧箍圈”。它对电子烟的口味、使用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公开透明且须强制遵循的标准规定,标志着“有标可依,有据可管”的电子烟监管时代到来。

Q:为啥偏偏是“水果味”风靡年轻人圈子?
迷惑性:“口味成瘾”导致电子烟被过度使用

在科技的伪装下,电子烟一度披上“健康”“无毒”的外衣吸引年轻消费群体,而水果味便是最大的诱因,这种没有空间限制的“吞云吐雾”被很多年轻人视为潮流的代表,并纷纷效仿。街头巷尾的电子烟门店,各种水果、饮料、茶类风味雾化弹层出不穷,“此烟非彼烟”的迷惑性,也容易引起“口味成瘾”,使电子烟被过度使用。

“电子烟比烟草更容易上瘾,而且存在同样的健康危害。”经常使用电子烟的小璐对此进行了对比,电子烟通常有很多口味,所以也称之为调味电子烟,因为需要调和出特有的味道,自然加入了一些化学成分。不仅如此,电子烟释放物中同样存在甲醛、乙醛等致癌物,烟草特有亚硝胺、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长期使用释放物会对肺部造成不良影响。

“最明显的感受就是不管抽电子烟还是烟草,都会出现喉咙干哑、咳嗽的情况,但相比之下,电子烟确实更受年轻人欢迎。”小璐透露。以下的数据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个现象:2019年11月,深圳市控烟办组织开展了深圳首次青少年烟草流行调查,调查对象为初高中和职高学生。结果显示,深圳学生的吸电子烟率为2.5%,已高于吸卷烟率(2.3%)。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不吸烟的学生被问到“如果好朋友递烟是否会接受”时,他们对电子烟的接受度是14.7%,远高于卷烟的5.8%。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9年中国中学生烟草调查结果显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47个县(市、区),约29万名学生接受了调查,初中学生卷烟使用率明显下降,电子烟使用率显著上升。

怎么破?
本月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此外,记者了解到,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称,将自11月1日起对电子烟开征消费税,税率标准为36%(生产)+11%(批发)。随着《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两大监管措施的相继施行,也意味着对电子烟的监管逐步向传统烟草看齐。而开征消费税,则是进一步明确了电子烟的合法身份,对企业接下来的经营活动提供保障。

电子烟消费税的开征,必然会加重电子烟消费者的成本。一位行业人士计算,假设生产价格20元,按照36%税率,税负为7.2元;假设批发价格为100元,按照11%的税率计算,税负为11元,两者总计18.2元。在电子烟产品不主动降价的前提下,税负由消费者最终承担。

统筹:新快报记者 王敌
采写:新快报记者 梁贤安 王敌 陈福香
编辑:卢慧瑜
校对:陈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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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公众号: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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