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首例!这对夫妻微信公然贩卖“加热不燃烧”走私烟被查
加热不燃烧的香烟,你知道吗?
不知道没关系,知道贩卖这类香烟属于违法行为就可以了!
近日,我市烟草部门查获了大庆首例利用微信贩卖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
“我花200元从微信上买了一条香烟,抽了几口感觉味道不对,我怀疑是走私的假烟……”今年6月份,一位消费者向市烟草专卖局举报。
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对消费者购买的烟草进行查验,发现这是来自国外的加热不燃烧香烟。
按照相关规定,这种烟不允许在国内销售。这就意味着,卖家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据这位消费者介绍,香烟是从我市一个微商手里买的。专卖人员查看卖家的微信朋友圈,发现了多条、多品牌这类“烟弹”。
工作人员立刻对这一发现进行初步梳理,并联合东湖公安分局展开调查。办案人员很快将嫌疑人锁定,其为家住东湖小区的一对夫妻。
6月28日,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和东湖公安分局民警通过快递包裹地址,在东湖小区找到了两名涉案人。随后,在其快递包裹内查获加热不燃烧卷烟总计3个品种,共计63条,涉案价值1.6万元。
据这对夫妻交代,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得知加热不燃烧香烟的利润空间特别大,于是开始在网上销售,主要通过微信群和朋友圈进行推广和销售。夫妻俩通过微信贩卖两个多月,直接获利上万元。
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长、稽查支队长李超印介绍,加热不燃烧卷烟是新型烟草制品,吸食时需要有加热器具和“烟弹”。
加热不燃烧卷烟风靡日本和欧美等国家,目前我国还没有正常进口,所以国内市场上的这种烟都是走私的,烟草专卖行政机关对其进行严厉打击,数额巨大将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日前,市烟草专卖局共计破获违法销售走私的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6起,查获违法烟草制品106条,涉案价值3万余元。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无论是利用微信、QQ等网络平台还是线下方式销售这类走私烟草制品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可拨打12313反馈和举报。 本报记者 吴铁军 文/摄
监制:王菲
编辑:红军 邵玉婷 左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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