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消费税要点指引,申报操作看这里
2022-12-1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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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自2022年11 月1日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为确保相关政策执行到位,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进一步明确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
编辑:李氏财税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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