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腿哥贩卖“上头电子烟”获刑
2022-10-14 08:00
举报
........................近年来,电子烟逐渐成为香烟替代品之一,深受年轻群体的青睐,但也有许多不法分子,拿电子烟当成新型毒品的掩护,...
近年来,电子烟逐渐成为香烟替代品之一,深受年轻群体的青睐,但也有许多不法分子,拿电子烟当成新型毒品的掩护,在电子烟油中加入让人“上头”的成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并通过网络进行售卖。桃江县人民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跑腿哥贩卖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的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对“跑腿哥”徐某某、黄某某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一年。
案发后,民警从被告人徐某某住所内扣押到陈某所寄存的可疑黄色液体13.5ml,净重14.05g。经广东正孚法益毒物司法鉴定所鉴定,可疑黄色液体检出ADB-BUTINACA成分,即合成大麻素。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黄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徐某某因贩卖毒品被抓获后,民警从其住所查获的毒品,应计入涉案毒品数量。但鉴于被查获的毒品尚未流入社会,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且被告人徐某某、黄某某有从犯、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不依赖大麻的种植,成本更低,获取容易,并且能产生更加强烈的兴奋,致幻效果。
其精神活性,根据种类不同,比普通大麻素高4、5倍,乃至上百倍,吸食该类物质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
来源:桃江县人民法院
审核:王海涛
下载益阳城市网城市通APP
随时查看益阳各类房产,招聘,二手信息
|品牌全案设计推广|活动策划执行
联系/微信/电话
15773781002 0737-2626000
▼学历提升|头条爆料|求职招聘|房屋租售|本地相亲
标签列表
相关阅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