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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施行

2022-03-06 15:00 举报
3月11日(上周五),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施行的公告,明确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

3月11日(上周五),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施行的公告,明确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细则,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促进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电子烟管理办法》,现予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对此,澳门红云集团表示,将坚决拥护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推进电子烟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的要求,严格贯彻执行管理办法对电子烟实施的相关监管政策,始终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观,积极对行业进行组织、引导、协调并提供切实服务,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发挥协会的桥梁作用,切实做好保护未成年人工作,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引导国内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为我国新型烟草产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由于存在监管空白,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尼古丁,下同)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烟油泄漏等问题,特别是部分经营者宣传误导消费者,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不断呼吁加强监管。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依法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2021年11月10日,《决定》正式公布施行,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电子烟监管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保护人民健康安全,促进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决定》公布施行后,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电子烟产品特点和市场发展情况并吸收国际监管经验,研究起草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相关单位、电子烟企业及一线监管人员等有关方面的意见。《管理办法》于2022年3月11日公布,5月1日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生产与质量管理、销售管理、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监督检查、附则,共六章四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子烟生产、销售、运输、进出口和监督管理等活动做出了规定。
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二是对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仅在烟草专卖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三是对电子烟销售实行渠道管理,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四是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和跟踪追溯机制;五是对电子烟运输和进出口依法实施监管。

《公告》全文:
http://www.tobacco.gov.cn/gjyc/tzgg/202203/ff793b5fb00e4308a28f4b8aa618e803.shtml


《管理办法》的几点重点内容

  • 5月1日后只能销售烟草口味电子烟产品

  • 开放式注油电子烟与自动售烟机被禁止

  • 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展会、论坛、博览会

  • 电子烟企业上市要经烟草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零售店不得排他性经营电子烟产品

  • 仅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符合出口国法律法规和标准即可

  • 非经交易平台流通电子烟属于违法行为

  • 民营企业确定无缘电子烟批发牌照

  • 电子烟零售许可证需符合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

  • 电子烟寄递和携带实行限量管理

  • 固态电子烟也适用于电子烟管理办法

  • 零尼和草本型电子烟是否在本法监管并未明确提及

  • 电子烟配额制问题并未明确提及

  • 新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电子烟管理办法》的出台,开启了一个新时代,也开始了电子烟的新纪元。

对于消费者,选择面大了,选择范围广了,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就是更好的事情。

对于经营者,就是要按照办法实施促进经营行为规范有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烟草体验和服务。

对于国家,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确保电子烟和普通烟草制品一样标准统一、监管举措统一,得到更好的质量保障,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税收财政贡献。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澳门红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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