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零售小贴士
2022-03-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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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零售小贴士你知道了吗?各位老板!速速上车!小编带你快速划重点!《电子烟管理办法》于3月11日发布,将于5月1日正式施...
电子烟零售小贴士
你知道了吗?
各位老板!
速速上车!
小编带你快速划重点!
《电子烟管理办法》于3月11日发布,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五条,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子烟生产、销售、运输、进出口和监督管理等活动做出了规定。
今天,小编就快速带各位零售户划一下电子烟零售方面的重点!
首先,小编给大家说一下零售电子烟的要求和申办
问:如果我想零售电子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答:各位零售户如果想要零售电子烟,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与经营电子烟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如果我符合上述要求,该如何申请零售电子烟?
答:您好,如果以上条件您都符合,您可以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
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电子烟零售的五个限制
01
周边场所限制: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02
消费群体限制: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03
口味限制: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04
广告监管限制:
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
05
交易管理平台限制: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未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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