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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零售小贴士

2022-03-21 08:00 举报
电子烟零售小贴士你知道了吗?各位老板!速速上车!小编带你快速划重点!《电子烟管理办法》于3月11日发布,将于5月1日正式施...

电子烟零售小贴士

你知道了吗?

各位老板!

速速上车!


小编带你快速划重点!


《电子烟管理办法》于3月11日发布,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五条,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子烟生产、销售、运输、进出口和监督管理等活动做出了规定。

今天,小编就快速带各位零售户划一下电子烟零售方面的重点!






首先,小编给大家说一下零售电子烟的要求和申办





问:如果我想零售电子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答:各位零售户如果想要零售电子烟,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与经营电子烟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如果我符合上述要求,该如何申请零售电子烟?

答:您好,如果以上条件您都符合,您可以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





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电子烟零售的五个限制

01

周边场所限制: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02

消费群体限制: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03

 口味限制: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04

广告监管限制:

     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

05

 交易管理平台限制: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未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END-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大围山负氧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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