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旗舰店| IQOS电子烟| IQOS专营店| IQOS自营店| IQOS维修| IQOS直营店

有人吸食“电子烟”后中毒,警方追查发现背后大案

2022-01-14 18:00 举报
近年来电子烟在酷炫的造型及“低害化”宣传的包装下逐渐成了“潮流”和“时尚”一些人也把电子烟当成香烟的替代品最近一种吸了...


近年来

电子烟在酷炫的造型及

“低害化”宣传的包装下

逐渐成了“潮流”和“时尚”

一些人也把电子烟当成香烟的替代品


最近

一种吸了会“上头”的电子烟

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今年7月初

广州白云警方接到群众报警

称一名男子有中毒的症状

警方调查后发现

该男子中毒的原因

与其网购的“上头电子烟”有关


这种电子烟的烟弹中

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吸食后会让人出现迷糊状态

严重时会出现幻觉和昏迷等中毒现象



我们都知道

大麻是一种毒品

但“合成大麻素”

大家可能还不太了解



合成大麻素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因为与大麻植物中的化学物质相似,被称为合成大麻素。合成大麻素不依赖于大麻的种植,成本更低,成瘾性比大麻强。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滥用方式主是溶于电子烟油喷涂于烟丝等介质表面。人吸食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并且会不知不觉中染上毒瘾。而过量吸食则会出现昏迷、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并可能引发毒驾、故意伤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今年5月

国家禁毒委联合公安部、国家卫健委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公告》

自2021年7月1日起

正式整类列管

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这意味着

合成大麻素已被列为新型毒品



对此

白云警方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最终发现这背后存在一个

跨省市运输贩卖毒品的交易链条


经警方调查

“上头电子烟的卖家

通过微信打出广告并进行接单



买主下单付款后

再由专门的人按需求

加工制作电子烟烟弹并发货

每个售卖的烟弹中

一般会加入0.5ml左右的烟油



警方缴获的涉案物品


团伙成员通过注射器

把合成大麻素注入普通烟油中

因为是手工操作

用量是非常难以控制的

一旦过量会对吸食者的身体

造成非常大的危害


警方缴获的涉案物品


经过周密部署

白云警方在上级公安机关

和相关省市地方公安的支持协助下

在广东、广西、江苏多地

抓获35名涉案嫌疑人

缴获合成大麻素制品约147.2克

以及烟弹130个、电子烟杆45支、

注射器45支等涉案物品工具一批

侦破了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系列案


警方缴获的涉案物品


目前

该案全链条违法犯罪涉案人员

全部落入法网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案件调查中

民警发现购买者大多是年轻人

抱着猎奇心态去尝试

不但没有健康意识,也没有法律意识


警方提醒

此类行为也属于吸食毒品行为

如果过量吸食

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

比传统天然大麻素效果更强危害更大



近日

广州市首例“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案

一审宣判


11月24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贩卖毒品罪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该案是广州市首例宣判的“上头电子烟”涉毒案。



今年7月14日,被告人林某池与购毒人员约定以1600元的价格交易1小瓶含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并通过跑腿服务把电子烟油送达给购毒人员,通过微信收取毒资及快递费。林某池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涉案电子烟油被公安人员截获,经鉴定,检出列管合成大麻素ADB-BUTINACA成分。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林某池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池违反我国对毒品的管制,贩卖被列管的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决被告人林某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一台予以没收,涉案电子烟油予以没收销毁。


近段时间以来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破获多

涉“上头电子烟”的新型毒品案件

越秀区人民检察院陆续批准逮捕了

该类毒品案件9件15人

提起公诉6件10人


现场抓获“上头电子烟”贩卖人


多起贩卖“上头电子烟”案件中

犯罪嫌疑人均为25岁以下

甚至还有一些未成年人


涉案的“上头电子烟”


为什么“上头电子烟”

会让不少年轻人深陷其中?

原因在于

合成大麻素的活性高、药效强

直接作用于神经系统

使人能迅速产生轻飘飘、眩晕

甚至致幻等反应

只需要1毫克的剂量

就能产生比天然大麻几倍

甚至几十倍的效果


贩卖者勾兑的“上头电子烟”


由于“上头电子烟”很多都是私人调配

对合成大麻素的添加量控制不严

容易造成合成大麻素

在电子烟中的浓度过高

导致吸食者有中毒反应


“上头电子烟”

穿上了电子烟的“马甲”

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

该如何区分二者? 


首先是外形

“上头电子烟”通常呈笔状,长度30cm左右,含有为无色、黄色至褐色黏稠液体。这种形态的产品,与市面上常见的正规电子烟外观明显不同。


其次是成分

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这些添加物都是较为常见的食品或者药品添加物。而“上头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



其中四氢大麻酚(THC)是毒品大麻的有害成分,滥用者在吸食后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


人工合成大麻素的AMB-FUBINACA(或MDMB-CHMICA)成分甚至比THC危害更大,同样的剂量下,毒性甚至比海洛因还大,1克相当于5.5克海洛因,这导致很多大麻滥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坠机”症状,即过量吸食而导致的中毒现象。



警方再次提醒

毒品可能会以任何形式出现

大家要时刻保持警惕

加强对新型毒品的防范意识


对于一些喜欢赶新潮、

盲目跟风的群体来说更应注意

不要抱着尝鲜的心理去尝试

要杜绝购买含有合成大麻素的

电子烟及其他相关产品


如果大家发现任何

“上头电子烟”的信息

一定要提高警惕

遇到违法犯罪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平安白云、平安广州、广州禁毒、越秀检察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广东公安

客服微信二维码